每月3500元,七旬老母替儿还债,13年来从未间断

时间 • 2025-11-12 14:18:56
执行
万元

“这是这个月的执行款。”近日,在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办事大厅,一位两鬓斑白、穿着质朴的老太太手里捧着3500元现金,缓缓地将钱交给执行法官。

老太太背有点驼,腿脚也有些不利索,交完钱后,她拘谨地整理着装钱的塑料袋。

这位老太太姓曹,是位单身母亲,她是来帮儿子还钱的。

十几年前,曹老太的儿子沈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分两次向朋友借钱数十万元,借钱时沈某叫上了曹老太做担保,还对曹老太承诺,拿这笔钱去创业。

然而,不务正业的沈某欺骗了曹老太,一转身就将钱用于玩乐,很快便挥霍一空。

每年还款收据

借条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沈某的朋友便坐等着收回借款。可是,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早过了,仍不见沈某联系还款。

2008年初,沈某的朋友几次打电话催促沈某还钱,可沈某总找出各种理由搪塞。于是,当年3月、5月,对方一纸诉状将沈某及其母亲曹老太告上了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沈某分别偿还借款本金39万元和6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曹老太对这两笔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之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节骨眼上,沈某不仅不担起责任,反而藏匿踪迹、下落不明。面对这两笔债务,和“老赖”儿子相比,曹老太的做法显得诚信且有担当,“我虽然没有参与这笔借款的使用,但作为担保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曹老太

在执行办事大厅

由于欠款数额较大,曹老太请求分期还款。考虑到曹老太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随即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9万元和6万元这两笔债务,曹老太分期偿还,每个月分别偿还3000元和500元。

“谁让儿子做错事呢,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作为母亲,还是作为担保人,我都要承担起责任。”曹老太感慨道。就这样,从2008年开始,曹老太踏上了艰辛的替子还债之路。一年、两年……不管生活如何窘迫,甚至还打着数份零工,但是每个月只要一到还钱的日子,曹老太都是风雨无阻,准时出现在南湖法院,从未间断。

还款的曹老太

松了一口气

“6万元的欠款2018年已全部还清了。”执行法官说,“现在每个月还的是39万元的欠款。”提到剩余的欠款,曹老太有些激动地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人家当时借我们这笔钱也是好意,是帮我们,我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钱还上!”

13年来,曹老太已经履行了40余万元执行款。虽然尚未完全还清,曹老太也没有摆脱“被执行人”的身份,但鉴于她的行为,法院一方面对曹老太不采取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申请人宽限还款期限,给曹老太充裕的还款时间。

“身为执行法官,我们不愿看到这样的事情,不愿看到那些本该安享晚年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起早贪黑打工挣钱给儿女还债。”执行法官说,一纸判决并非儿戏,可是有很多人都低估了它的重量,欠钱不还甚至逃避执行,但曹老太对诚信底线的坚守和对法律威严的尊重却让人动容,她的行为在为孩子的错误“补漏”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示范。对曹老太这样的当事人,法院会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用公正司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