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上半年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比上升超七成,起诉32463人
听全文约4分钟
7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诈骗犯罪58101人,同比上升35%。其中,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32463人,同比上升77.1%。特别是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中,诈骗犯罪多发,检察机关起诉诈骗犯罪人数占全部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人数的43.4%。
据介绍,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上半年诈骗犯罪呈现出涉及社会生活领域范围广、层次多,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涉及诈骗犯罪的名目繁多,上至国家宏观政策,下至老百姓衣食住行,包括涉疫情诈骗、“医托”诈骗、“保健品”诈骗、“招生中介”诈骗、“套路贷”诈骗、骗取国家补贴诈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等等,不断“推陈出新”,范围涉及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保、征地拆迁、精准扶贫、金融信贷等多个领域,不仅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突破国界、地域和人员的限制,具有涉众、跨境、远程、电子支付等特征,不特定受害群体多,危害大。
同时,上半年诈骗公司化、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明显。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近七成为共同犯罪,犯罪组织形式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诈骗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层级式管理、自成体系,呈现越来越明显的专业化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手段出现了日益智能化的趋势。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被用于实施诈骗的各个环节,犯罪分子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利用各种代理、匿名等技术手段,在虚拟空间中实施犯罪。犯罪手段也从传统的现金交付式逐渐转变为利用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转账。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实施和完成需要借助一定条件,围绕着电信网络诈骗,已经形成黑灰产业链和犯罪利益联合体,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分工合作、相互交织。诈骗犯罪催生其他牵连犯罪,形成犯罪“产业链”。
针对这些新情况,在司法办案中,检察机关既坚持对诈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又有针对性地细化各项执法举措,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促进社会治理。通过严把办案质量关,强化诉讼监督,坚持打击和防范并重,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针对诈骗犯罪发出检察建议298件。在办理诈骗案件中,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247件,同期公安机关立案857件,占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数的68.7%;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758件,同期公安机关撤案627件,占要求说明立案理由数的82.7%。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注重案件的漏犯追诉工作,纠正公安机关漏捕73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1113人。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吴阳
编辑官莉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