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海南自贸港将有更多先行先试措施
时间 • 2025-12-02 17: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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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提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外汇管理局正在就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三项政策,抓紧制定实施细则。
王春英表示,今年1月份,外汇局批复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六项外汇管理新举措。其中三项已经正式实施,主要是:取消了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试点、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另外三项政策也在抓紧制定相关细则,具体是: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这三项都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3月份外汇局批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的范围内自主借用外债,主要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外融资。
“未来我们还会密切跟踪海南自由贸易港资本项目外汇创新业务的开展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监测分析,及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王春英说,会努力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尝试先行先试的开放政策,进一步研究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措施,可能大家未来会看到一些新举措首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出。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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