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火烧小区垃圾桶,以放火罪被判三缓三

时间 • 2025-08-21 10: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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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次醉酒纵火点燃小区公共垃圾桶,男子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5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了解到该案详情。

▲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据北京海淀法院公布的案件经过显示,2024年12月,被告人李某酒后将小区公共垃圾桶内杂物点燃。火势持续燃烧20余分钟,将该垃圾桶烧毁,并将垃圾桶后的另一垃圾桶底部烧穿。大火后被赶来的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扑灭。

案发当日,侦查人员通过现场监控录像确定被告人李某具有作案嫌疑。经他人电话通知,告知其在家等待配合侦查工作后,李某在家中等候,随后被侦查人员在其家中抓获。经侦查人员向其出示现场监控录像,其才回忆起案发经过,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的家属代其向物业公司赔偿,双方达成协议,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此事后经北京海淀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经查,侦查人员在通过他人通知其配合侦查时,已经通过监控录像掌握了其实施犯罪的证据,且李某因饮酒过量导致其对案发经过丧失记忆,在侦查人员向其出示录像后,才对自己曾实施的犯罪行为予以确认。其在现场等待民警的行为主观上不具有投案的自动性,不应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但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以放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酒后点燃小区公共垃圾桶,火势持续燃烧20余分钟。公共垃圾桶处在小区内部,虽然火势最终被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该行为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会影响小区其他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该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也表示,放火罪本身的最低量刑就是3年,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已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通过检索关键词,红星新闻记者也发现,类似案件此前有多起判例。北京日报就曾报道,一男子因与小区清洁人员发生矛盾,短短几个月内,连续在小区两处垃圾桶内放火,所幸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后经北京丰台法院审理,该男子因犯放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也曾公开开庭审理一宗纵火案。一男子酒后发泄心中的不满,便在步行至某快递公司旁的垃圾房时,用打火机点燃数个垃圾桶内的垃圾,并拍摄了视频发送给朋友,后逃离现场。后经被害单位报警,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该男子犯放火罪,被相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红星新闻记者罗梦婕

编辑郭庄责编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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