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可领临时工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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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北京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副司长段勇介绍了关于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相关内容。
段勇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生活、心理、人文、安全、待遇等方面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支持,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
段勇介绍说,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人社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短时间之内快速出台了一系列医务人员待遇保障的政策。
一是出台了工伤认定政策,明确医务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
二是落实医务人员的待遇政策,向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工作补助。
三是申请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此项津贴标准已由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日下发。
四是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绩效工资总额,允许医疗卫生机构向一线的医务人员额外发放工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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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性工作补助”,段勇补充介绍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提出要落实临时工作补助。
2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明确对发放临时工作补助做出具体要求。地方上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后,每月10日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地方财政先行垫付,最后由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对于各地派出到湖北的医务人员,由派出地进行单列统计汇总。
“发放范围是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2016年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政策当中规定的范围进行发放。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人员范围的确定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以具体参加实际工作为准”,段勇表示。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严雨程北京报道编辑乔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