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8000元!四川乐山一加油站油品抽检不合格

时间 • 2025-12-04 1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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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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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井研县一加油站油品抽检不合格被处罚。

据介绍,为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在“春雷行动2020”行动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派出专人对辖区内加油站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开展随机抽检。经过抽检,井研县日月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被检出不合格。

根据GB19147-2016《车用柴油》相关规定,0#车用柴油闪点(闭口)的标准要求为不低于60℃,而该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经检验闪点(闭口)检验结果为41.5℃,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要求。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井研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加油站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888元,罚款2.8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顾爱刚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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